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地《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3月23日上午,清河县人民检察院、清河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同堂培训系列活动。
清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清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清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顾福强就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具体分析和案例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指出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与公安机关在实际办案中找到最佳结合点,解决办案实践中卷宗装订乱、衔接不顺畅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今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本次公检同堂培训,基于大量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实际操作性很强,对于提升司法办案理念,推动形成统一办案标准,达成办案共识,凝聚更强办案力量,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产生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