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用餐安全,2024年10月25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活动。
在专项活动中,双方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学校食堂以及配餐后厨,重点围绕食堂经营资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货台账登记、食品检验报告、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开展全方位查看,并对内部的冷冻储藏室、主食库、调料库、操作间等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入口关、质量关、安全关。
通过此次行动,清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管,有力规范了校园食品经营,保障了学生的用餐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