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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审查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1-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8月10日上午,清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史某某故意伤害案、滕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三个案件拟不起诉的公开听证会

  

  会议由清河县院检察一部主任顾福强主持,并特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律师等9名人员担任听证员参加、评议案件。案件的侦办人员及案件当事人史某某、滕某某和陈某某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安某某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就需要听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参会的当事人就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了情况,听证员围绕案情分别向当事人、侦办人员、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经过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三个案件的不起诉条件进行了严格全面细致的审查,法律适用准确,释法说理充分,一致同意对三个案件作存疑不起诉的评议意见。

  通过公开听证,不断增强办案透明度,倒逼司法规范,为当事人提供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充分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的优势,对当事人进行解答、说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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