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梁雷同志到县农业农村局宣讲“三个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梁雷同志从“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及有关要求、政策界限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就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宣讲。
梁雷同志指出,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三个规定”是落实党中央部署,防止干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梁雷同志强调,“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违反“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司法人员被“围猎”和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规范司法不仅仅是政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责无旁贷,并承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不干预司法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机关、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