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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力量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时间:2026-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6年7月9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与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清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讲活动,旨在提升县域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良好环境。

宣讲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滕晓华紧扣安全生产法治主题,从三个层面展开系统讲解:一是结合《刑法》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条款,阐明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二是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介绍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监督重点与制度价值;三是通过省内典型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企业摒弃侥幸心理,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此外,滕晓华主任着重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的核心精神,强调"风险即隐患、隐患即事故"的治理理念,引导企业将安全投入视为最基本、最必要的经营成本,做到主动排查隐患、主动配合监管、主动完善制度。

下一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以检察之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平安稳定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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