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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2026年6月5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县公安局环安大队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并结合典型案例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解读守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好生态环境。同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我县群众的环保意识,共同守护天蓝水净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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